责令前海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采取整改措施,对林宜煌等4名员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
《管理办法决定书》称,经查,前海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互联网营销服务从业人员及业务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客户服务流程未得到有效控制,反映出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广东证监局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前海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改正前海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完善内控,完善业务流程,强化合规意识,加强组织管理,防范合规风险
同日,广东证监局披露了对林宜黄,周,,徐家华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均被出具警示函。
具体为,林宜黄,胡晓安,徐家华在前海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时,未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自行制作期货行情分析程序并在网上传播这些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第三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项
吴州在前海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期间,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未认真执业,未充分揭示期货交易的风险,并作出不当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