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记者2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欧盟正研究制定碳边境税相关方案,涉及钢铁、铝、水泥、电力等,生态环境部对碳边境税有何看法?对此,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碳边界调整机制”本质上是一种单边措施,无原则地把气候问题扩大到贸易领域,既违反wto规则,也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原则和要求。
欧盟委员会7月14日提出了一揽子环保提案,旨在实现到2030年欧盟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至少减少55%,其中包括建立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根据这一机制,欧盟将对从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钢铁、水泥、铝和化肥等商品征税(即所谓“碳关税”)。
刘友宾说,降低关税、减少壁垒,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世界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保障。
刘友宾指出,“碳边界调整机制”本质上是一种单边措施,无原则地把气候问题扩大到贸易领域,既违反世贸组织(wto)规则,冲击自由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和经济增长前景,也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原则和要求,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以及“自下而上”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制度安排,助长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之风,会极大伤害各方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和能力。
刘友宾强调,中方始终认为,多边主义是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唯一出路。面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各国是命运共同体,应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国家自主决定的制度安排,通过更广泛的全球合作,采取符合各自国情的气候行动,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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